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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夏区检察院监督立案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获刑
2019-04-3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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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4-30

 

近日,兴庆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,这是西夏区检察院“欣蕾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监督的一起成功案例。

去年8月,西夏区检察院“欣蕾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工作中获悉,外来打工人员徐某不但对其妻有家庭暴力,且对其继女小雨(13岁)有猥亵行为,已经涉嫌刑事犯罪,该院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,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
经侦查查明,徐某与其妻从家乡来银川市打工多年,但因徐某动辄对其妻拳打脚踢,其夫妻关系一直不睦。更有甚者,徐某见其继女小雨逐渐长大,竞起猥琐之念。2015年起,徐某利用小雨年幼不敢反抗伺机对其进行猥亵,小雨也因怕母亲挨打而不敢声张。2018年8月的一天凌晨,徐某又趁小雨熟睡对其实施猥亵时,恰被惊醒的徐某妻子看见,其妻遂在家人的帮助向有关部门求助。

获悉案件线索后,西夏区检察院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,一面协调教育部门将小雨转往其他学校继续学习,另一方面对小雨开展心理疏导,帮助其愈合心理创伤,并应申请对小雨进行司法救助,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
此案经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兴庆区法院审理认为,徐某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,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,且应依法从重处罚,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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